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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开展部常务会议相关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03 文章来源:本站

7 月 1 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举行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审议并基本通过《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以及《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参与了会议。


会议表明,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举行将近一周年之时,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生态环境部有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这充分彰显了国务院对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关注。应当锁定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宏观的站位、更广阔的视野、更有力的举措来规划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建设,加速构建美丽中国建设的“1+N”实施体系。加强减污降碳的协同创新,稳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促使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管工作,致力于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加快拟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的“1+N”政策体系,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的研究工作。加快美丽中国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的研究进程,充分发挥考核对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引领作用。


会议强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规划,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战略地位。制定并推出《支持政策》,属于生态环境领域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1”政策体系的关键构成部分,是解决示范区在推进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中现存深层次问题的重要办法。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置于引领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位置进行思考、规划和推进,大力支持示范区的制度创新,携手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样板,持续书写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篇章。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极其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针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安排。制定并出台《若干措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为,对于引导生态环境部门更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要依据自身职责,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政策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帮扶指导工作。要强化《若干措施》的实施保障,充分倾听民营企业的意见,及时处理反映的问题,回应关心的诉求,加强宣传推广,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民营企业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取得更大进展。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于会文、郭芳,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了此次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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